納稅協商是指協助中國居民(國民)解決其在稅收協定締約對方遇到的稅務問題,具體服務內容如下:
1. 論證是否符合啟動協商辦稅的條件。分析締約對方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已經或將會導致不符合稅收協定所規定的征稅行為;
2.代企業向國家稅務總局提出啟動相互協商程序申請;
3.代企業請求總局與締約對方主管當局通過相互協商解決有關問題。
1. 論證是否符合啟動協商辦稅的條件收費5-10萬元;
2.代企業向國家稅務總局提出啟動相互協商程序申請收費10-30萬元;
3.代企業請求總局與締約對方主管當局通過相互協商解決有關問題收費10-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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